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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端扩大适用范围 竞业限制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2026-09-20
客服、保洁也要签竞业限制协议?企业无端扩大适用范围,劳动者就业受阻,竞业限制的边界在哪里? 原本是用于保护用人单位商业机密、防止竞争企业“搭便车”的竞业限制协议,却被部分企业随意扩大范围和人群,一些普通岗位,比如客服、保洁等竟也被竞业限制,严重影响了劳动者就业择业的权利和职业发展。 近年来,涉及竞业限制劳动争议的案件呈现适用扩大化、行业差异化、对抗激烈化的特点,那么竞业限制的边界在哪里? 根...[进入详情]
 
 
将“数据”“算法”等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
2026-09-18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是维护企业竞争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关键核心,是支撑产业安全、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基石。” 《规定》填补了商业秘密行政保护细化规则的空白。《规定》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细化商业秘密的认定规则、侵权行为类型及行政保护程序,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各类企业合规经营提供精准具体...[进入详情]
 
 
员工拿到企业秘密还未使用,这时如何应对?
2026-09-18
案情: 张某系上海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高级产品总监,入职期间与A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张某在日常的工作中能了解到A公司在钉钉项目群里的相关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秘密信息。这时,张某的朋友费某、苏某了解到A公司具有相关“可调弯导管医疗设备技术”,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于是二人就怂恿张某把A公司的上述信息给盗取出来,届时便于三人获利。 张某不负二位好友的期待,通过长期潜伏和利用职务之...[进入详情]
 
 
竞业限制纠纷,企业不正当取证无效
2026-09-18
前两天和列表里一位朋友聊了聊,他从事的是第三方调查工作,即接受企业委托,调查员工离职后去向、是否入职竞对公司,并留存相应证据用作仲裁、诉讼。这种业务,可能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比如跟踪拍摄、私自调取住宿记录、甚至在员工电脑上做手脚等等。有些企业“维权心切”,不知不觉踏过了边界,以侵权方式拿到了证据。但该证据能否被用作定案证据、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是存疑的。 有一点应当成为共识:能成为定案证据的...[进入详情]
 
 
商业秘密保护,这些你该知道
2026-09-17
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分类 01 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艺流程、配方、设计图纸、试验数据、核心算法、研发资料、未公开专利技术等。 02 经营信息:客户名单、报价体系、招投标资料、财务数据、采购渠道、营销策略、合作协议、内部管理制...[进入详情]
 
 
鳌智调查公司一文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
2026-09-17
鳌智调查近年来,随着科技企业和竞争加剧,因离职引发的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不少离职员工认为“我掌握的客户资源和核心技术是我自己的”,顺手拷贝带走。但在刑法视角下,这种行为极易触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红线。下面为大家拆解其中的定罪逻辑与避坑指南。 一、客户名单、源代码、独家配方:到底什么才在法律上算“商业秘密”?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是不公开的信息就是商业秘密。根据刑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进入详情]
 
 
用来限制高管的竞业限制,为什么困住的反而是普通员工?
2026-09-17
鳌智调查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适用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但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大有无限扩大竞业限制适用人员范围的趋势,无论是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还是基层员工,甚至恨不得跟保洁阿姨都签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公司还会在协议里约定和员工在职期间工资待遇悬殊巨大的高额违约金,在职期间到手月薪10k出头、但离职后被前司索赔百万级别的竞业违约金的...[进入详情]
 
 
高薪+股份诱骗技术员“带密跳槽”,四人因侵犯商业秘密获刑
2026-09-16
高薪+股份诱骗技术员“带密跳槽”,四人因侵犯CT滑环商业秘密获刑。 9月2日,最高检公开发布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技术支持典型案例,《夏某铭、李某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 案情显示,浙江恩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某公司)主营CT滑环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其自主研发的电容耦合无线传输技术系CT滑环的核心技术。为保护相关技术秘密,该公司采取与员工签署保密合同、组织保密培训、设置系统权限等保密措施...[进入详情]
 
 
离职员工“挖走”原单位两家客户,构成侵权
2026-09-16
商业秘密案件中,权利人经常担心客户数量太少,认为只有数十家、数百家客户形成的名册才能获得保护。事实上,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设置客户数量门槛。即使只涉及一个或者两个客户,只要权利人主张的是难以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交易习惯、付款方式、价格接受程度、采购意向和特殊需求等深度信息,该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并受到相应保密管理,就可能构成经营秘密。反之,即使名单中有上千家客户,如果只有企业名称、公开邮箱等基础信息,或者原...[进入详情]
 
 
勇攀知产保护“珠峰” 守护科技创新沃土
2026-09-16
上海是全球科创高地,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蓬勃发展,商业秘密成为科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随着人才流动日趋频繁,技术窃密等新型知识产权犯罪概率显著上升。这类案件的侦办技术门槛高、取证固证难、专业对抗性强,被称为知识产权犯罪侦查领域的“珠穆朗玛峰”。 为破解商业秘密保护难题,回应科创企业的急难愁盼,上海公安集结骨干精英组建“珠峰战队”,啃下商业秘密案件侦办硬骨头,在打击新型知产犯罪、守...[进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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