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手机秒变“打假砝码”
2025-05-21
今年5月20日是第26个“世界计量日”,主题为“计量顺时代之需,应民生之盼”。为提升社会各界对计量的了解和认识,当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计量技术机构、企业代表等,在友阿国际广场举办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科普展览、互动体验、免费检测等形式,让市民近距离感受计量科学的魅力,了解计量在日常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手机也能变“砝码” 活动现场,“手机变砝码”体验区内聚集了不少求知欲旺盛的市民。专业...[进入详情]
 
 
业限制与竞业禁止调查中的重点难点解析
2025-05-21
竞业调查竞业限制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创新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然而,当竞业限制纠纷发生时,竞业违约调查、证据收集以及诉讼举证等环节便成为了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防线,而专业的竞业调查公司则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竞业限制旨在防止员工在离职后利用在原公司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源和专业技术等,为竞争对手服务或自行开展竞争性业务,从而损害原公司的利益。当企业怀...[进入详情]
 
 
5大法门!企业如何有效调查员工竞业违规?
2025-05-21
在商业竞争的暗流中,竞业限制协议如同企业守护商业秘密的护城河。当员工跨越这条界限时,企业往往面临取证困境——某科技公司高管离职后三个月,竞争对手突然推出高度相似的产品设计,研发部门却在长达半年时间里都未能找到有效证据。这种真实发生的案例揭示了一个残酷现实:超过63%的企业在竞业限制纠纷中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失败。取证工作不仅需要法律智慧,更是一场精密设计的商业侦察行动。 一、法律框架下的战略布局 ...[进入详情]
 
 
竞业诉讼举证调查手段,证据必须经得起推敲!
2025-05-21
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和市场竞争力,往往会采取各种措施来防止员工泄露关键信息或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其中,竞业调查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手段。通过竞业调查取证/举证/质证,企业可以了解离职员工的去向,核查他们是否进入了同类经营的企业,从而评估潜在的商业风险。在这个过程中,视频固定证据、形成证据链以及排除合理怀疑等策略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些竞业调查手段的实施细节及其重要...[进入详情]
 
 
网红也有竞业协议?美食博主“特厨隋卞”解约,MCN“开撕”厨子
2025-05-19
竞业调查网这个在全网拥有超过400万粉丝的知名美食账号一直都以曾在希尔顿、洲际酒店担任行政主厨的隋坡出镜探店、做菜为主要内容。如今账号无缘无故停更多半是陷入了“解约风波”,果不其然三个月后账号发布一则视频进行解释说明。后团队成员lili代表MCN团队出镜,并表示,自己所在的团队很i,在和隋老师合作到期结束后,一直在讨论账号何去何从。她表示团队一共十几个成员,接下来将延续隋老师的路将这个账号做成开放...[进入详情]
 
 
未说就业情况单位拒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能解除竞业限制吗?
2025-05-19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进入详情]
 
 
如何调查竞业协议限制纠纷证据收集公司
2025-05-19
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竞业限制协议成为许多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然而,当企业怀疑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如何进行有效的调查取证就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明确调查的起点是确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和约定内容。企业需要仔细审查与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明确规定的竞业期限、限制区域、禁止从事的业务范围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这不仅为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向,也有助于精准地锁定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进入详情]
 
 
劳动争议纠纷中涉竞业限制争议突出
2025-05-15
入职竞业公司的关联公司,在新公司使用假名、代号;通过投资入股、劳务派遣、挂靠代理实现“隐蔽竞业”;约定由竞业公司为其承担可能发生的竞业限制违约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随着辖区内各类高精尖企业数量的增长,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除了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传统劳动争议外,涉及保密制度、竞业限制、服务期、股权激励、劳动...[进入详情]
 
 
签了竞业限制协议,是否一定能获补偿
2025-05-15
劳动者入职时,除了一般的劳动合同,可能还会被要求签一份“特殊”的合同,也就是竞业限制协议。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竞业限制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张某主张与公司签有竞业限制协议,被解聘后公司应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然而,张某的诉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法院认为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并非等同于双方形成竞业限制法律关系,还需关注相关评估结果。 法院查明,张某于2022年2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进入详情]
 
 
竞业限制有边界 自由择业有保障
2025-05-15
随着新兴行业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增强了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保密意识,采用约定竞业限制的方式防范人员流动带来的商业秘密泄漏风险。然而,一些用人单位无差别地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洛某系某体育公司普通员工。2020年10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洛某)自离职之日起最多2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内...[进入详情]
 
 
共135 页 页次:3/135 页首页上一页23456下一页尾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