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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打假获赔41万元!机构“傍名校”套路深


北京大学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中国传媒大学北广在线、常青藤中戏考研……不少看起来“高大上”的组织和培训机构,真的是名校办的吗?
北师大打假获赔41万
北京海淀法院官微近日发布消息,因认为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其公司简介中进行了“更好地整合北京师范大学丰厚的优质教育资源”等虚假宣传,北京师范大学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该教育公司诉至法院。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被告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1万余元。
机构“傍名校”套路深
名校声名在外的同时,时常被一些教育机构强行“傍”上,一时间,“清华”“北大”等名校冠名的机构满天飞……据相关媒体梳理,“傍名牌”行为大致存在以下几种套路:
冒用校名作为商标、商号
假冒名义办学、办班
号称拥有名校师资,在校区租场地混淆视听
……
因此,一些名校不得不扮演起“维权先锋”的角色,近年来针对多起冒用校名、侵害学校声誉的事件发布声明或提起诉讼。
(1)2018年11月2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清华大学诉清华同仁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书。清华大学起诉北京清华同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擅用“清华”字样一案历时2年多,最终获胜。
(2)2019年7月28日,北京大学官网发布了名为《关于“北京大学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北京大学文化创新创意孵化基地”等机构有关情况的声明》的文章,郑重澄清了与一系列冠有“北京大学”名头机构的关系,官宣了这些机构的“山寨性”。
大学校名的全称和简称被企业和商家非法侵权,会给高校造成很大的困扰和损害。因此,保护校名的全称和简称这一重要无形资产成为许多高校面临的紧迫课题。
高校应如何打赢“校名保卫战”?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8条规定,“傍名校”行为应受到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以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被冒名的学校可依侵权责任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所遭受损失。
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权的同时,高校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非常重要。比如,及时将各项标识申请注册为商标,既是对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抢注或滥用;也有助于彰显自身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例如,清华大学申请注册的商标达300多件,其中还包括相关校徽、logo、著名景点的图形商标,帮助学校打赢了多起“校名保卫战”。
为保护知识产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多所高校多年前就成立了标识管理办公室,“北大”“清华”等已被校方注册为商标,但“山寨”事件依然不绝于耳。“傍名校”行为之所以难禁、难查,原因在于,一方面,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利欲熏心,企图通过“傍名校”给自己带来丰厚的回报,一些人过度迷恋名校,所谓“名校情结”更加剧了这种情况;另一方面,一些名校的维权意识较弱,且校方没有执法权,维权效果有限。目前,发布公告、举报取缔、司法诉讼是使用最多的三种处理方式。
打击“傍名校”须多管齐下。名校应通过注册商标防止他人抢注或滥用自己品牌,必要时通过司法诉讼,请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监管部门应主动作为,查清真相,对于非法冠有名校头衔的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行业禁入。家长和学生要避免轻信宣传上当受骗,也要消除“名校情结”,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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