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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法律法规,做一碗谁也打不翻的自制菜!


打假网: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手工小吃、农家自产小吃、博主秘制私房菜等各类自制食品在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上推广出售的案例已屡见不鲜。
“纯绿色”“无添加”“全手工”“独家秘制”等字眼也赚足了“吃货”们的眼球,自制食品也成为颇受消费者欢迎的新兴食品经营业。
如何保障自制食品的食品安全成为了大众关心的话题,本期主编视角,我们聊一聊如何做一碗谁也打不翻的自制菜!
自制菜成潮流
近年来,自制食品在网络盛行,从咸菜、腊肉、腐乳到果酒、饼干和糕点……这些产品被商家贴上“手工制作、纯天然、零添加、独家秘制”等标签,迅速热销,成为电商食品圈的“黑马”。但与此同时,商家无生产经营资质、无相关标签等问题也被时有曝光。
严守食品安全防线
对于自制菜的态度,群众的看法也莫衷一是,有些人认为自制菜可以让老百姓增加创收,改善生活,也让消费者能尝到各色风味的美食,应该鼓励支持;也有些人认为,自制食品种类杂,体量大,很难监管,而普通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与维权精力,自制食品的安全存在隐患。
应该看到的是,自制食品作为一种新的趋势和饮食潮流,有其独特的优势和经济价值。自制食品与正规厂商最大的区别在于“有无正规技术手段和统一标准”而不是质量问题。
相关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会从政策帮扶角度出发,将自制食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制作、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纳入监管,从严格标准、执法监督上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升自制食品的可信度、信誉度。
以教义学视角重读法律规定
民众对自制菜欣欣向荣的朴素期待和严格执法保障自制菜食品安全,在根本目的上是一致的。
近年来,受个别特殊案例的影响,加上某些自媒体夸大渲染,部分民众对自制食品相关案件的解读,更偏向于支持看上去“弱势”的自制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者。以群众的朴素道德情感来看,自制菜生产经营者由于其能力、规模、意识等局限,生产经营过程不合规是可以理解的。
但如果以法律教义学的视角,把现行法律的正确性作为当然的逻辑起点,重读食品安全法,会看到不同的观点。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开宗明义,在总则第一条就阐明了“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因此,安全和健康是执法者首要考虑的问题。
此外,第三条也说明了“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工作需要通过全程控制,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而自制食品由于其生产经营的规模小,数量多,种类杂的特性,更必须从严治理,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法律规定与群众的朴素道德情感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就是保护我们消费者自己!
让我们再熟悉下法律有关规定吧
根据法律法规如自制食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生产者、经营者承担首负责任,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者、经营者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生产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自制食品时,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职业打假人入局,助力or阻力?
值得关注的是,在近期的自制食品安全事件中,职业打假人参与度越来越高,俨然成为自制食品安全保障不可忽视的一环。
起初,群众对是否应当支持职业打假人的赔偿主张认定不一,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借职业打假牟利,不应获得法律支持。不过,也有人指出,法律是刚性的,是必须遵守的。如果自制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合法合规,也就不会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近期,随着网络热议的“毛妈妈粉蒸肉”一案判决,法律对职业打假人的法定地位也更加明确。现阶段,食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购买的,并不影响依法索赔。这是为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做出的特殊安排,对于保证食品安全、威慑不良商家具有积极意义。试想一下,如果自制食品真的吃出了问题,连个生产厂家名称也没有,消费者又该如何投诉?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容不得半点轻视。尤其中国市场主体庞大,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不仅要靠市场监管部门,更需要社会共治。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职业打假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环境,在客观上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扫除了“舌尖上的雷”,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不过,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逐渐完善,相信有一天,自制食品的安全保障将不再需要鱼龙混杂的职业打假人。真到了那一天,我们或许才该重新思考:“职业打假人”们又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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