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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是一把“双刃剑”


打假网: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出现了一批以打假盈利的职业打假人,他们专挑假冒或包装不明的商品买,转身就向工商局举报,以此获得商家钱财。很多消费者把他们看作维权英雄,也有些人认为他们是借此为己牟利、勒索商家钱财的“刁民”。
事实上,职业打假本身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对造假售假行为起到制约、遏制作用。客观上来讲,对于市场的净化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打假不仅要有官军,也要有民兵,只有官民联合,共同打击,才能建立公平、诚信、法治化的社会市场经济环境。另一方面,职业打假人也可能存在知法犯法现象,从目前消费维权司法实践中,知假买假行为有形成商业化的趋势,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打假公司(集团),其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更有甚者针对某产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产品以图再次获利。上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这样就产生了具有道德风险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给商家特别是小微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一是继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职业打假人的巨大利益空间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普通消费者的维权能力薄弱,利用媒体特别是网络购物平台明确商品购买中的法律法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以信息对等的形式提高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辨识力,使普通消费者也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二是提高商品生产厂家的生产水平。经营者作为从业主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生产标准生产商品,形成行业自律, 减少问题商品出现概率。
三是实体商场平台和电商平台内部加强自身行业自律,经营者在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平台也有管理职责,对从业主体的经营资质和产品本身是有审查义务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良性沟通机制,通过正规途径完成各项责任或赔偿,减小职业打假人利益空间。
四是需要加大对制假售假商品的监管工作,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
五是需要适时对“职业打假人”这个职业本身予以正名,对其行为予以规范,不能让职业打假人变成职业勒索人,避免给我们的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相信通过各方努力和政府的合理引导,将使职业打假人真正成为消费者的保护卫士,共同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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