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男子专买超市假冒商品索赔,他是打假专业户,还是敲诈勒索?


说的是青岛有这样一位男子,他从2016年起,开始了所谓职业打假或者叫打假专业户之路。
他经常去逛超市,凭着那一双“火眼金睛”寻找超市售卖的假冒商品或过期食品。他一旦发现,立马下单购买,随后拿着小票,要求超市退款并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
这几年,男子的足迹几乎跑遍了全市各大超市,经过多次的实践和研究,他竟然发现了规律,知道哪些区域容易找到过期食品,哪些区域能够发现假冒商品。且屡试不爽。
一次,男子发现有一个假冒商品,找到超市负责人后,超市方竟不承认,怀疑男子是夹带的私货,不愿做出赔偿。男子也不吵不闹,直接找工商部门投诉,投诉无果后,男子又将这家超市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超市按规定赔偿男子。这次给超市带来极大的困扰,甚至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活动,得不偿失。
在“维权”成功数次后,男子成了各大超市的老顾客,超市也对他的这种行为非常恐惧,只要男子出现,超市都将他敬若上宾,生怕再出现“状况”。
对男子的打假维权行为,人们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赞成,说“打假专业户”是一种鲶鱼效应,客观上改善了消费环境;也有人说这种“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追求“假一赔十”的利益,是违法行为。还有人说,一次买假维权是消费者,数次就是敲诈勒索。
真是这样吗?
从法律层面讲,根据我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只要消费者购买有生活资料,都是属于法律保护的消费者。
打假没有错,一个人打多少次假更不是错,不管他发现多少假冒伪劣商品,作为经营者都应该履行契约规定,该赔偿一定要赔偿。
因为打假是好事,不是坏事。当所有的消费者都觉醒了,都成为潜在的打假者时,那么制假、售假的行为也就失去了市场。
上一篇: 打假打私路上的 “党员先锋店”
下一篇: 未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会给企业带来哪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