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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巨量扩张对社会产生了哪些影响?


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志强建议尽快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知假买假”排除在正常消费行为之外。
一、同时对职业打假人的“知假买假”、恶意申请、敲诈勒索、缠讼滥诉行为,建立较为统一的联动整治机制,建立共享的负面行为人黑名单,有效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漫延行为。
二、职业打假人再次冲上热搜。职业打假人开始涌向基层的农户淘金。
据谌光辉介绍,他家生产的香肠用料100%通过了动物检疫部门的检查,绝对没有使用死猪病猪,职业打假人在购买2000元的香肠后未食用,向农户提出20000元高达10倍的赔偿。并对该农户称“赔偿金少于15000元,就不要打电话了”。由于自制农产品属于三无产品。职业打假人提出民事诉讼。该事件发生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店调查,并没有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此案若判决职业打假人胜诉并赔偿十倍,那么千千万万底层农户的产品将何去何从?
2019年11月,法律层面上逐渐完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
一、在第15条以负面清单形式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受理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投诉。
根据公开报道,有媒体从裁判文书网14338篇涉及“职业打假人”文书中,根据裁判日期选取了2019年至2021年间100份裁判文书,梳理了各地法院针对“职业打假人”的判决结果,其中32份支持“职业打假人”的赔偿请求,66份驳回了“职业打假人”的诉讼请求,还有2份裁判文书中,涉案“职业打假人”因敲诈勒索被判刑。
二、封面新闻:自从打假以来,你仔细算过收入吗?
吴训刚:毛利润应该不低于300万,2021年肯定会超100万,因为技术更加成熟了。当然,打假有秘诀,恕不外传!
三、中院二审推翻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训刚在各地法院存在多起其作为原告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均系在网上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等类型化产品,其大量购买涉案产品的行为是希望通过诉讼获得惩罚性赔偿,并非消费者为生活消贾需要而购买涉案商品。同时,吴训刚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应证明该公司销售的涉案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遂终审判决吴训刚败诉。
多份裁判文书内容显示,在法庭质证过程中,商家和买家的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消费者”这一身份的认定上。在66份驳回“职业打假人”诉讼请求的裁判文书中,多地法院的判决并不认可“职业打假人”为“消费者”这一身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认为,消费者是相对于销售者和生产者的概念。只有在市场交易中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为了个人、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职业活动需要的,才可认定为“为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份徐某诉青岛某渔业商贸公司的民事裁定书很有代表性,法院认定,徐某2017年至2018年共计网上购买海参100多次,交易成功四五十次。其在短期内多次向不同销售者购买同样产品,继而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起诉,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可以看出徐某并非为生活需要购买案涉产品,而是以买假索赔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因此,徐某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规定的“消费者”。记者卧底进群后,很快就有多个“职业打假人”请求加记者好友,表示可以带记者一起打假,学费从300到1000元不等。
一、授课内容涵盖平台规则、消费者权益和食药法规等方方面面,保证“很快上手”。
在QQ上以“打假”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群数量达上百个,门类细化到“淘宝打假交流”、“拼多多京东打假群”等平台群,以及“食品药品职业打假”、“知识产权打假营”等业务群。群人数从几十到上千人不等。
“假货按三倍赔偿,食品假一赔十。你做一次,学费基本就回来了。”一位职业打假人为了劝说记者花钱跟他学习。
一、给记者展示了多个转账截图,“现在我有几十个学生,都能自己单独去打了,第一回打我会手把手教你,而且帮你选品,跟着我保证你学会。等你做了两单之后,你也能自己出去收徒弟了。”为了劝记者报名,“师傅”向记者描述了身边的“成功人士”,“收了几百个徒弟,一个月能挣3万多。”
说到近代职业打假的鼻祖,自然是首屈一指的王海。现在就来看看王海是如何凭借职业打假的身份获得巨额财富。
一、王海在没有完成素质教育阶段就辍学。年仅16岁进入京城淘金,两年净赚20万;投资餐馆决策失误,干赔30多万。由于没有过硬的技术和学历,又不愿安心上班。散工收入不稳定。为了在北京生存下去。不得不寻找介于违法犯罪与未界定犯罪间的高收入项目生存。1995年,22岁的职业打假人王海闯出名堂,获得高收入的同时也获得了中国保护消费基金会“消费者打假奖”,1996年,王海被评为中国新闻人物。但是2000年后市场秩序日渐良好,职业打假逐渐没了市场,“打假”这口饭自然越吃越少。所以不少职业打假人开始走“偏门”来提高收入。
二、2000年,王海受委托打假津成电线,对方与之交涉私了支付他16万元,但几次转账之后王海并不满足,喊话要挟100万,数日后该公司召开记者发布会公开此事,王海默认此事,但是由于当时的法律对于此种案件没有先例,所以没有按照敲诈勒索定罪。2003年,“职业打假人”臧某因敲诈勒索罪入狱7年,“打假”业一度风雨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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