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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标侵权被罚15万欧元,禁售6个月:但这个判罚真的公平吗?


一提起法国车,一般人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标致和雪铁龙了。法系车在国内,因其不错的性能、实惠的价格,受到了许多消费者的欢迎。
汽车行业,尤其是名牌汽车,最重视的就是自己的品牌形象。最近,因为一个logo,法国车企雪铁龙和瑞典车企极星打起来了。
1. 极星和雪铁龙的logo之争
我们对雪铁龙都比较熟悉,它是法国第三大汽车制造公司,创立于1919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
极星虽然没什么名气,但却是瑞典车企沃尔沃旗下的高性能电动车品牌,目前拥有极星1和极星2两款车型。
本来不太相干的两家车企,却因为一个logo对簿公堂。因为雪铁龙发现:你极星用的logo和自己的有一些相似之处,绝对是傍名牌,搭便车。
于是以品牌假冒和侵犯品牌形象权为由,将极星告上了法庭。
粗略一看,这两个logo没啥相似之处啊,仔细一看,他们也不一样啊。怎么就商标侵权了呢?
一个是两个倒着的“V”,一个是“X”,怎么看也不像是同一个logo。
如果硬要说像,那就是因为都用了“V”字形进行组合。就这,法院会判吗?
2. 法院判了,还判赢了
雪铁龙给出了一系列证据:
第一,两个logo的对比图。雪铁龙称其特有的倒V型(或“人”形)被极星汽车采用。
第二,许多网友公开表示:极星车标与雪铁龙的logo过于相似,都让自己分不清了。
法院经过审理,确实没有被蒙蔽双眼,驳回了雪铁龙对极星车标设计方面上的侵权指控。因为他们对比发现:两款车标相似度极低,且形态布局完全不同,清醒的公众绝对能够进行有效分辨绝不会混淆。
本来,极星公司不费一兵一卒已经可以完胜雪铁龙了,但是雪铁龙还是有法子让案件峰回路转。
雪铁龙拿出了其关键性证据——雪铁龙“V”型拱门,也就是我们上面说的倒V形标志,就像耐克的对勾形状不能乱用一样,雪铁龙认为其倒V形标志作为车标,被世界广泛认知。
而极星公司在明知事实的情况下,将倒V形标志排列组合后重新形成了其新logo。
因此,极星车标间接性受益于雪铁龙“V”型车标。
法院竟然接受了这一说法,认为极星车标与雪铁龙车标有关联,于是法院作出了判决:极星需向雪铁龙支付15万欧元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禁止极星未来6个月内在法国地区使用其商标,并且关闭法国地区的极星官网。
极星汽车在法国几乎是一败涂地。
3. 这一判罚真的公平吗?
判定图形是否侵权,真的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过程,因为主观因素的影响非常大。
以雪铁龙和极星的商标为例,首先在商标相似度上,就有很大的争议,一些人认为一个是双倒V形商标,一个是类似于X的星形商标,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但是也有人认为,倒V就是不应该被其他公司使用,否则就是侵权。
同样,在用户识别度上也有争议。一些人认为这两个商标根本就不会造成混淆,也有人认为两个商标之间存在借鉴,会造成一定的用户困扰。
所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下,法院的判断就非常重要。这一次判罚,极星公司一定不会服气。毕竟,相比于宝马与比亚迪,奔驰与江淮的车标,这两个车标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
可是,在设计上,就连小小的一个设计细节都要小心,否则对方可能就会抓住小辫子,一个判罚,便要缓上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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