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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大侵权惩罚第一案,只因商标侵权方的这一举动


自智能手机出现,手机软件越来越多,手游也逐渐成为众多人休闲娱乐时的选择,比如王者荣耀、“吃鸡”、炫舞等等。
手游愈发受用户欢迎,游戏公司也纷纷加入开发手游的行列,但是无论是端游,还是手游,都难免会遇上各种侵权纠纷。
近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审结了对一起关于手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恋舞OL”
“恋舞OL”这款游戏大家熟悉吗?类似于QQ炫舞,其是由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并享有“恋舞”和“恋舞OL”商标权,该游戏在音乐舞蹈类游戏中具有较高知名度。2014年该游戏收入5300多万元,2015年1.1亿元,截至2018年该游戏下载量共计4363万次。
根据商标局官网查询显示,点点乐公司早在2008年、2014年申请了“恋舞”、“恋舞OL”商标,并已核准注册,之后又陆续申请相关的“恋舞”商标,大部分均已成功注册。
一个游戏火了,蹭热度,傍名牌的就出现了。点点乐公司在运营中就发现,上海犀牛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畅梦移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作、运营的《梦幻恋舞》与《恋舞OL》均为炫舞类游戏,在宣传推广、销售的过程中,使用高度近似的标识,并大量单独、突出使用与“恋舞”有关的中文,且其擅自使用“恋舞”、“恋舞OL”作为百度竞价排名搜索关键词。
“恋舞OL”商标维权
随后,点点乐公司便将犀牛公司和畅梦公司起诉至法院,称二被告公司行为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请求法院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其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合计300万元。
犀牛公司、畅梦公司辩称,两公司使用“梦幻恋舞”作为游戏名称与点点乐公司“恋舞OL”标识不构成混淆,不存在商标侵权行为。而且,点点乐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公司将“恋舞OL”作为搜索关键词推广游戏,两公司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犀牛公司还辩称,《梦幻恋舞》系畅梦公司向犀牛公司定制的手游,定制之后由畅梦公司负责独家运营,犀牛仅负责技术支持。
一审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在音乐舞蹈类手游这一服务项目中,点点乐公司的“恋舞OL”标识及“恋舞”文字足以令使用该类游戏的消费者建立起标识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稳定联系。两被告公司使用“梦幻恋舞”作为游戏名称,属于商标性使用,在游戏页面及游戏宣传推广中使用“梦幻恋舞”标识、使用“恋舞世界”“恋舞手册”“恋舞STAR”等以“恋舞”两字为中心的体系性词汇的表述,亦已构成商标性使用。
虽然点点乐公司将三个“恋舞OL”商标文字均进行了艺术化表现,犀牛公司、畅梦公司也将作为游戏名称使用的“梦幻恋舞”相关文字进行艺术化表现,但是经比对,两者构成近似,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使用时容易误导公众。
据此,一审法院认为,犀牛公司、畅梦公司的行为侵犯点点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涉案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无需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据此,一审法院判决犀牛公司、畅梦公司赔偿点点乐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费用5万元。
二审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后,点点乐公司不满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继而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犀牛公司则认为其行为并未构成侵权,也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审理中,上海知产法院向犀牛公司、畅梦公司发出证据出示令,要求两公司提供被控侵权游戏收入的明细账册、该游戏中游戏设备的销售数量及销售总金额以及证明有关被控侵权游戏获利的其他证据。
然而,畅梦公司拒绝向法院提交有关被控侵权游戏获利的证据!犀牛公司则是向法院提交了三份与畅梦公司游戏分成的确认函,以及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在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被控侵权游戏实际上线获得营收为62794.31元。
上海知产法院审理后,确认犀牛公司行为构成对点点乐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上海知产法院以证据出示令的方式责令两公司提交有关被控游戏营收的证据。但是畅梦公司拒不提交任何证据,犀牛公司所提交的证据不能真实反映被控游戏的营收情况。所以上海知产法院认为,畅梦公司作为被控游戏的运营方,理应掌握相关游戏的收入数据,但其拒不提供,存在刻意隐瞒游戏收入的主观故意。
据此,上海知产法院综合考虑点点乐公司游戏的知名度、营收情况以及《梦幻恋舞》游戏的下载数量和犀牛公司、畅梦公司具有攀附点点乐公司商誉、侵权故意等情况,判令犀牛公司、畅梦公司赔偿点点乐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
据了解,这是上海法院首次发出证据出示令,旨在依法制裁举证妨碍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估计犀牛公司和畅梦公司也没想到二审判决会是这样的结果,仅因为畅梦公司这边拒绝出示《梦幻恋舞》游戏的收入数据,两公司的赔偿数额就从25万元一下子涨到了300万元。
一般物价翻倍都没这么翻的吧?
但这种“涨价”方式在商标法相关规定中,是很合理的。主要还是因为新《商标法》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此条款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
手游商标纠纷案频发
关于手游商标纠纷案,其实也不单是《梦幻恋舞》这一款手游侵权了,实际上这几年随着手游的发展,每年似乎都有好几款游戏被侵权。
比如,2016年“天天炫舞”手游商标权案、《口袋海贼王》和《街机海贼王》两款手游侵犯“海贼王”商标案、“捕鱼达人”商标混战等等。
目前在手游市场上,包括《梦幻西游》《炉石传说》《王者荣耀》等爆款游戏均遭受过商标侵权困扰,可是,愿意耗费大量精力与时间的手游企业却没多少。
毕竟,许多侵权企业都是利用手游生命周期短、诉讼周期长、侵权成本低的特点,通过商标侵权大肆搭爆款游戏的便车。甚至有精明的侵权企业会采取拖延战术,在诉讼尚未结案的时候,将其侵权手游退市,然后让游戏换层皮继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商标侵权,让人防不胜防,但也不能因为维权难就放弃!那么手游企业想要减少这类纠纷,必须得提高游戏自身的知识产权,比如为游戏申请软件著作权;为游戏场景、人物等申请设计专利;为游戏名称申请商标注册等等。
总之,只有对其知识产权进行全面布局,提前做好防御工作,才能尽可能的避免被他人抢注,另一方面也能在维权时掌握主动权。有关部门也该与企业一同,净化游戏环境,让侵权者无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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